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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朝那些事儿
作者:
我是飘雪楼主
日期:2008-12-2 1:03:17
楔子
说故事前,先让我们来猜一个谜语吧。
“威尼斯”——打一个字。
其实这个谜语再简单不过了,谜底是一个“沛”字。
如果翻一下《新华字典》,你就可以知道沛的意思是多水草的沼泽地。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个叫沛的地方。
沛在今天属于江苏北部,这里有众多大小河流,如果站在这块土地上瞭望,你就能发现“千里沃于野”的奇妙景观:恰似雨点飞溅,又如月边停云。
沛县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。
中国地大物博,人杰地灵,960万平方千米孕育造就了伟大的中华民族。这里单单提到一个叫沛县的地方,是因为这个地方在中国历史上出了一位流传千古的大人物。
他的名字叫刘邦——大汉皇朝的开国皇帝。
他的故事千转百回,荡气回肠。他是一个痞子,却能网罗五湖四海的江湖豪杰归其麾下;他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,却偏偏能在乱世中把江山牢牢抓在自己手中;他是一个风流多情的情圣,到处撒网收获美人的芳心……
楔子江山、英雄、美人,那一页浩瀚的历史谱写着怎样的动人篇章呢?
日期:2008-12-2 1:10:21
第一章 成长
身世之谜
“大风起兮云飞扬,威加海内兮归故乡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!”
——刘邦《大风歌》
故事从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的那个早上开始。
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,在沛县一个叫中阳里的小山村,农民刘执嘉的妻子王含始生下了一个男婴。这个男婴就是后来“敢叫日月换新天”的刘邦。
这原本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一个很普通的早上,因为刘邦的出生却变得非同寻常了。
刘邦一生下来不但体重超出寻常婴儿数倍,而且左脚上有许多颗小黑痣,密密麻麻的一溜儿地排着。
“怎么生了一个怪胎呢?”刘执嘉先是吓了一跳,随即嘀咕着。对于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来说,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,对于第三个儿子的出生,他已没了初为人父的喜悦和兴奋。
生一个女儿才是他想要的结果。
他虽然略感失望,眼睛却始终盯在婴儿脚上那一排黑痣上。
第一章成长好奇的他细细一数,黑痣不多不少,正好是七十二颗。
别看这七十二颗痣黑不溜秋的毫不起眼,甚至还有点令人生厌,然而就是这七十二颗黑痣,却给刘邦日后的发迹带来了“飞”一般的感觉。
七十二在古代一直是个神秘的数字。从那个时代再稍往前一点的战国时代,那个时候的阴阳论中将万物归结于“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”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。按这种学说,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。当时的色彩分为:青、黄、赤、白、紫,这五色与五行中的“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”对照,“土”对应的是“赤”。个中演变极为复杂,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这方面的书看看。
刘邦脚上有七十二颗黑痣,七十二在阴阳五行论中是属“土”,而“土”又等于“赤”。这就是刘邦后来自称是赤帝化身的全部依据。古人可以把一些人同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事物结合得天衣无缝,从这一点来看,不得不令人佩服。不管这其中牵强杜撰成分有多少,总之,刘邦的出生是非同寻常、是惊世骇俗的。
可惜当时刘执嘉还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就是赤龙化身,他看着这个眉毛浓浓、眼睛大大、鼻子高高、耳垂厚厚的婴儿,心里还在嘀咕:“这儿子一点也不像我嘛。”
良久,他把目光回到了王含始身上,夫妻俩相视无语。对于他们来说,心有灵犀一点通,早已心照不宣了。
的确,这个孩子从怀孕起就充满了传奇色彩。
据史书记载,刘邦的出生跟其母亲王含始去了一趟娘家有关。
对于女人来说,嫁人后回娘家是天经地义也是理所当然的。当时刘执嘉家境并不好,尚处于温饱挣扎期,已生两个男孩的王含始没有多少时间回娘家了。问题是,女儿是老母心头的一块肉,你不回娘家,并不代表老母就不想你。
于是老母就装病,急召女儿回来。古往今来,大凡孝子孝女,一听父母病了,肯定会急着往家里赶。
“什么,我娘病了?”王含始没辙了,只得回娘家了。
一进门就抱着好久不见的老娘狠狠地下了一场“及时雨”。可伤感了好一阵才发现情况似乎有点不对。抬起头,王含始发现老娘正微笑着看着自己,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。王含始不傻,马上明白自己被老娘忽悠了。
其实这也怪不得她老娘,女儿就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,要想久不思娘的儿女回家,托病是最常见、也是屡试不爽的一招。随后的事是,茶也喝了饭也吃了天也聊了,这么一折腾已是下午了。王含始终究放心不下自己的两个儿子,于是向老娘强挤了一把眼泪,便匆匆往回赶。
也就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意外。
那时候交通不发达,什么摩托车、汽车、火车统统都没有,除了当官或者有钱的人骑马坐轿外,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,最实实在在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双脚了。王含始乃一介女流,很少走这么远的路,走着走着,就累得走不动了,于是坐在大泽边上的一棵大柳树下休息。也许实在是累了,微风吹来,她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。
事情坏就坏在这棵大柳树上。
据事后来寻妻的刘执嘉的说法,他走到大泽边时远远便看见了惊人的一幕:天空先是乌云密布,然后是密布乌云;先是电闪雷鸣,然后是雷鸣电闪。总之在天昏地暗又地暗天昏之际,一条巨大的赤色蛟龙罩在了妻子的身上。
请注意这条龙的颜色,是赤色。也就是和后来刘邦脚上的七十二颗黑痣推算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。总之一句话概括:王含始从这以后又怀孕了。
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我们的刘邦同志诞生了。
蛟龙缠身而孕和七十二颗黑痣,刘邦一出生就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。七十二颗黑痣可能是有的,但蛟龙缠身却是太过离谱。可惜当时并没有DNA鉴定。因此,刘邦的身世便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谜。
日期:2008-12-2 9:36:21
上学
现代词语里有一句常用语:赶鸭子上架。大概意思就是逼着别人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。刘邦七八岁的时候,就对这个词深有感触。
小小年纪的刘邦此时已是“声名大振”,究其原因,也没有别的,“魅力”使然。试想,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今天偷邓家的枇杷,明天摘李家的葡萄,后天打孙家的狗,大后天撵王家的鸡……不名声大振才怪呢!
正因为如此,刘家的破茅屋前每天都门庭若市,为此刘老爹没少伤脑筋。骂,左耳进右耳出;打,好了伤口忘了疼。打骂都无效。刘老爹这两招看家本领失灵后,实在没辙了,只好使用“刘氏三板斧”中的最后一招:教。他咬咬牙痛苦地来了一句话:你小子,读书去。再穷不能穷教育,再苦不能苦孩子。从这一点来看,刘老爹还是比较深明大义的。
当然,刘老爹说完这句话就痛苦了好一阵,毕竟他们村里没有老师,要从外地请一个老师来得花不少银子。不过,他的疑虑很快得以解决,原因很简单,村里唯一的一个地主——“卢老地主”的儿子卢绾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了。
提到卢绾,有必要来简单看一下他的个人资料。
性别:男。
出生地点:中阳里村。
出生日期:公元前247年二月初八。
怎么卢绾的出生日期这么眼熟呢?细心的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会察觉到什么来吧?不错,卢绾出生的这一天正是刘邦“真龙下凡”的这一天。如果卢绾不是幸运地和刘邦生在一个村子里,而且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,或许他将是历史上一个毫不知名的匆匆过客。然而,幸运女神惠顾了他,从而注定了他的一生亦将不平凡。去寺庙上香拜佛的香客,常说沾沾仙气就是这个意思。既然刘邦的出生是 “真龙下凡”,同一天出身的卢绾自然也不会差了。
因为 “阶级地位和身份”不同,卢老地主以前很看不起处于“贫苦大众”的刘老爹。但人逢喜事精神爽,这一天听说两家都生了一个儿子后,他竟不顾自己“高贵”的身份,提着鸡蛋和礼品主动去了刘家。两家从此结为“百年之好”。刘邦和卢绾自然从小也就成了铁哥们儿。
提到读书的事,如果该出手时不出手,那卢老地主就不是卢老地主了。他拍拍胸脯对刘老爹说,学费我全包了,叫你家小三子(刘邦排行第三)来上学就是。
天底下还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,穷了一辈子的刘老爹感动得差点儿没跪地磕头了。既然学费有人包,一个去上学也是上,两个去上学也是上,那让刘交也去吧。
刘交是刘老爹的第四个儿子,比刘邦只小两岁。一听可以上学,抱着老爹又亲又啃,如不是一旁略有吃醋的母亲强行抱开,只怕就没完没了了。
但刘邦与刘交的反应却有天壤之别。
他哭丧着脸,当然不乐意了,他的孩子王正当得好好的,凭什么就让他光荣下岗呢?可胳膊扭不过大腿。刘邦几次抗议无效后,终于明白一个道理:去也得去,不去也得去。上学就上学吧,有卢绾在也不寂寞了。刘邦反过来这样安慰自己。
教书的先生姓王,具体姓名我们已经没必要去调查了,我们姑且叫他王老先生好了。当时的学生只有刘邦、卢绾、刘交三个。
一个先生只教三个人那不是古代才有的事,现代很偏僻的山村也有。我前不久在一张报纸上看到,某偏僻山庄一位年仅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,放弃在城市任职的好机会,守在那个穷山沟里当老师。她的学生最多的时候有十多个,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个。很难想象,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,在最美好的豆蔻年华,却甘愿在一个穷山沟里伴随着一群衣服褴褛的孩子,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。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是从那个穷山沟里走出来的,她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更多的孩子走出那个穷山沟。多么感人的话啊,多么平凡而伟大的姑娘啊。
当然,王老先生肯定没有这么伟大,卢老地主提供的年薪放在今天,足以让研究生、博士生都为之心动,王老先生不心动才怪。
现在我们已无法考证卢老地主每年究竟付给王老先生多少年薪。只是如果王老先生临终前知道自己为此至少折十年的寿命,他一定会后悔莫及的,是LIFE(生命)重要还是MONEY(钱财)更重要呢?
刘邦和卢绾从上学第一天起就没少让王老先生伤脑筋。
最初,王老先生的惩罚当然不外乎罚站罚抄书,或拿着大戒尺打手心。可他究竟是拿人家的手短,吃人家的嘴软。雷声大雨点小,那挥得高高的戒尺落到孩子的手上时,已变得像在“挠痒”一般轻了。也正是因为这样,每次罚过打过之后,刘邦和卢绾依我行我素,大有把“革命进行到底”的英雄气概。
有时候王老先生忍无可忍想去“兴师问罪”,可看到双方父母那热情的招待劲,话到嘴边又打住了。是啊,万一他们听了儿子的斑斑劣迹后,不让儿子上学了,那他岂不是自己砸掉自己的铁饭碗了吗?
有一次,两人在上课时间又脚底抹油开了溜,王老先生这次手下毫不留情了,拿起戒尺就照着两人的屁股使劲地打。据事后刘邦和卢绾说,这次打屁股是王老先生下手最重的一次,以至于坚强勇敢的刘邦第一次流下了眼中多余的分泌物。
“绾绾,你看看我的屁股有没有被打出血来?如果有,我一定要叫这个死老头儿血债血还。”刘邦擦了擦眼角,脱下裤子来。
“嗯,血倒是没有……不过,有……”卢绾此时原本清秀的脸上亦变得铁青,刘邦那句“血债血还”让他有点震惊,因此,他不敢真说刘邦屁股上在流血。
“有什么,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的像个老太婆了!”刘邦一发威便如山中的老虎。
“左边屁股打出几条血痕来,对,是三横条一竖条,正好是……是个‘王’字。”卢绾为自己的突然发现又惊又喜。
“真的这么巧吗?”刘邦一听,满脸愁云顿消,“那我来看看你的屁股吧。”
“啊……”刘邦惊呼起来了。吓得卢绾七魂丢了三魂:“怎么了?难道我屁股上也有个‘王’字?”
“‘王’字倒是没有,你右边屁股上有个长方形的红块块,你知道像什么吗?像一块地啊。”
“……”
“这是老天的预兆啊,意思是说将来我要做王,而你要做将做侯有很多的地封。”刘邦煞有介事地说着。两人小眼瞪小眼瞪了半晌,随后相视大笑起来。
王老先生这一打,居然打出这样的奇事来,看来他打屁股的水平确实一流啊。刘邦和卢绾被打得皮开肉绽,却还得感谢他,两个字:NB。
就这样,革命与反革命,压迫与反压迫,刘邦、卢绾和王老先生进行了近十年艰苦卓绝的不懈斗争。十年后,也就是在刘邦十八岁时,他们终于取得了革命的最后胜利。王老先生尸骨未寒,刘邦和卢绾就把书本典籍全都烧掉了,从此,开始了他们无束无缚的全新时代——流氓时代。
日期:2008-12-2 13:57:46
我是流氓我怕谁
江山代有流氓出,各领风骚数十年。
流氓一词究竟起源于什么时候,我不知道,所以不敢妄下结论,如果按照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的解释,流氓原指无业游民,后来指不务正业、为非作歹的人。这后一个含义应该是白话文以后出现的。而在七八十年代人们通常所说的流氓,特指男女之间性关系上有问题的人。与流氓有关的一个词是“耍流氓”。但“耍流氓”并不是戏弄流氓,而是流氓戏弄别人。流氓的常用语是:我是流氓我怕谁?
中国古代三大顶级流氓是:吕不韦、刘邦、曹操。
吕不韦是当时出名的商人,他最拿手的本事就是用金钱和美女腐蚀国家干部,再利用他们为自己服务。可以说吕不韦的“糖衣炮弹”攻关思想形成了后来流氓的核心思想。这一点,现在的一些腐败堕落分子就做得很好,坚决贯彻了吕氏流氓精神的精髓。
至于曹操,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,后人称其为“奸雄”,他的思想精髓是“宁可我负天下人,不可让天下人负我”,由此可见其流氓精神理论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,大有炉火纯青之势。
这里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刘邦的流氓生涯。
不读书了,刘邦带着铁哥们儿卢绾整天在外面鬼混。在沛县,无论是大街小巷,还是山村田野,大凡有刘邦在的地方,卢绾都会像一条狗一样跟在他后面,用四个字可以来形容他们:形影不离。
此时的刘邦相貌堂堂,方脸宽额,鼻正口丰。更令人称奇的是其身高已达七尺八寸(秦时的尺,一尺是231厘米,八尺就是1848厘米)。对于体格普遍矮小的江南人来说,他这个身高已经是“亭亭玉立,鹤立鸡群”了。他没有像武林高手一样,拜过师学过艺,但打架的本事却不小,这都与其天生高大魁梧有关。
值得一提的是,刘邦还有个小名叫刘季,季在古词中是最小的意思。刘老爹当时以为他是自己最后一个儿子,便给刘邦取了这个名字。其实刘老爹把四个儿子的名字都取得很有特色。大儿子叫刘伯(伯是最大之意),二儿子叫刘仲(仲又通中,即中间的意思),三儿子刘邦便是刘季。因此,第四个儿子出生后,他只好给这个儿子取了一个“交”(最末之意)字。
刘邦一踏入社会,就觉得刘季这个名字太俗。像个文绉绉的女孩子名字,跟自己高大威武的形象一点儿都不配。别看刘邦平常没怎么好好读书,但关键时刻脑瓜子还是挺灵便的,他大手一挥,自己的名字就从“刘季”变成了“刘邦”。邦,方言里是哥哥的意思。所谓“刘邦”就是“刘哥们儿”。出来混的人都是要讲哥们儿义气的,这个名字正好和当时刘邦的流氓形象相符合。
可以说刘邦这次改名真是神来之笔。从此沛县的黑帮中又多了一个叫刘邦的重量级人物。养个儿子当流氓,为此刘老爹没少唉声叹气。但刘邦依然我行我素,凭着一双铁打的拳头,不出几年,便成了沛县一带的小霸王。小霸王威风无限,而此时真正的西楚霸王还在地上摸鸡屎玩呢!
日期:2008-12-2 21:23:39
首先谢谢舟雨一蓑朋友的提问。
关你的这个问题,我曾经想过,在历史上,刘邦为什么会是个流氓?写这部小说之前,我查了不少资料,但发现,纯大多数史书都把刘邦定了个这一个性:流氓。
而我写这部小说,并非人云亦云的跟着非要说刘邦是流氓,相反,我是这样认为的。首先,大家怀疑刘邦是不是真的流氓出身,这的确跟《史记》有关。众所周知的原因,司马迁老先生当年因“语言冒犯”被汉武帝弄了个“宫了”的极刑。有人也因此会认为司马迁故意把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的RP进行“丑化”,以达到报复的目的。粗粗一看,这个结论是很站得住脚。但我通过汉史的理解,却不这样认为,我再拿一个例子来说吧。《三国演义》相信很多人都看过,我们对他的评价是:七分真实,三分虚构。因为小说里明显有夸张和虚构的痕迹,比如说罗贯中通过无限美化诸葛亮,给了后人对诸葛亮有无所不能的“神”的形象。但我们如果站在换位的角度来看,罗贯中虽然有夸大的行为,但诸葛亮的原形至少不会差吧。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还有一句话空穴不来风,如果诸葛亮本就是一个碌碌无为,没有一点本事的人,那么他再怎么被人来美化来扶,那也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啊。因此,我觉得史学为什么会变成史学,并非是象司马迁这样的权威史学家把历史写成什么就是什么,相反,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相信,甚至怀疑他的每一个故事的真实性,但我们可以结合很多史识来分析来研究,比如说,刘邦纳了一个妾,史书可以写成纳了二个三个甚至十个百个千个,但都无关大雅,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或家事。而如果一个历史上有名的起义,它的成功或者失败却是不可改变的,你总不能把陈胜吴广起义说成是最后成功了吧。如上我们发现无论是写历史还是读历史都可以定这样一个结论:小事不苛泥,大事不违史。因此,通过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的结果,我们知道刘邦胜了,项羽败了,刘邦为什么会胜,单从他把兵权交给韩信布置“十面埋伏”,和项羽进行进后的大决战,说明他至少很会用人。而项羽为什么会失败,正是他不会用人。按辩证法来看,任何事都有对立性,成与败,不是你做的好不好,而是你做的够不够。同样我们都会说项羽很正直正义,是一个英雄,那么刘邦呢?他同样很正直正义,只是这个正直正义是带引号的,为什么这样说呢?因为刘邦太会作秀,这和直肠子的项羽形成鲜明了对比,这也是刘邦在楚汉之争几次大难都能绝处逢生的原因,因此,单从这些方面来给刘邦定位为“流氓”也不为过吧。再说,我这个“流氓”说起来也是一个中性词。有这样一句话,不管什么猫,白猫还是黑猫,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。同样,不管刘邦是流氓还是英雄也好,不管项羽是英雄还是枭雄也罢,我们只要明白这样一点就足够了:最后是刘邦得了天下。单从这一点来看,流氓出生的刘邦就更为不简单了,无论按按史书来推断还是小说形式的需要,个人认为至少刘邦的本性还是略带有流氓或者非流氓的YD性质。
初来乍道,不足之外,望各位多多批评指正,再次向舟雨兄台抱拳,如方便,可到我的《汉朝那些事儿》交流群切磋交流:27125133
日期:2008-12-2 22:35:51
第一个女人
光阴荏苒,十余年的流氓生涯匆匆而过,刘邦表现得果然和寻常人不同,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青年,却还是光棍一条。此时,刘邦的人生格言是: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。值得赞扬的是,刘邦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典型模范。在那个早婚早育的时代,像刘邦这样的超大龄青年就显得有点“异类”了。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!”面对众人异样的眼光,刘邦却毫不在乎。
是啊,别看当时刘邦只是一介流氓,但他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。先创业后成家,这一点刘邦就是一个好榜样。
见刘邦迟迟“没动静”,刘老爹便发出这样的感慨来:“生儿生儿,都说生儿子好,我看还是生女儿好些。人家闺女门前都争着去说媒提亲,这倒好,我家小子倒贴送上门去也没人要。这是什么世道啊,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?”
当然,刘邦晚婚跟他的眼光和抱负有关,但这并不代表他在外面就没有女人,相反,他的女人还很多。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下他的第一个女人。
刘邦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寡妇。
这个寡妇也姓王,和他娘一个姓。三十来岁就没了丈夫,一个人含辛茹苦地领着一对儿女过日子。维持生计的就是丈夫生前留给她的一个小酒店。先前我们已经说了,刘邦同志整天在外面鬼混,因此,去酒店就成了他每天的“必修课”。而王寡妇家的酒店是他们村子的唯一一家酒店,刘邦自然经常光顾。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,而颇有几分姿色的寡妇门前是非就更多了。身边没了男人,对于店里的客人,只要不是太过分的骚扰,王寡妇一般是不会介意的(多半是敢怒不敢言),但事情往往有意外。一次,一个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大叔级别的人物多喝了一点酒,喝酒除了花去身上多余的银子减轻身体负担外,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装疯卖傻。那位大叔就是这样的,借着酒性,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,先是一把握住寡妇那只前来酌酒的白白嫩嫩玉葱般的手,众人一阵哄笑(这种举动不足为奇),也许是众人的笑声刺激了他,总之,他的动作进一步展开了,一把抱住了寡妇,然后用那满嘴油腻充满酒气的大嘴就迎上了那片鲜红欲滴的甜唇。寡妇自然又惊又羞,挣扎着反抗了。不反抗倒也罢了,越是挣扎那位大叔越是兴奋,总之他的动作进一步升级了,他疯狂地吻着寡妇香唇的同时,手脚并用,开始撕扯她身上的衣物。
直到这时众人才感到了事态的严重,个个惊得目瞪口呆,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。
不过,大凡这样的故事都会有“英雄来救美”。说来还真来了一位,不错,就是我们的刘邦同志。
刘邦不愧为当地的小霸王,出手的时机、火候都掌握得炉火纯青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时只用了三拳就把人给活活打死了。而我们的刘邦同志更厉害,只照着那位大叔的肥头油面一拳下去,那人便直生生地倒在地上,血流如注,再也爬不起来了。
接下来的故事就有些老套了,这一拳打下去,就擦出了爱的火花。不久,王寡妇就以身相许了。救了美人之后通常情况就能得到这样丰厚的回报,难怪古往今来,英雄救美的故事层出不穷呢。
刘邦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是,第一次从王寡妇家出来时,读了近十年书却只懂得“人之初性本善”的他,居然站在山旷上,大声吟道:“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……”
后来,当了皇帝的刘邦荣归故里那天,已是白发苍苍的王寡妇默默地站在人群中,当她那松树皮似的脸上绽放出灿烂如许的笑容,那双早已干涸深陷的双眸突然水汪汪的明亮动人时,我们不难发现,其实这个女人一直都深爱着刘邦,从这一点来看,刘邦同志当年不仅得到她的人更得到了她的心。
日期:2008-12-3 9:59:54
第二章 发迹
慧眼识丁的萧何
因为刘邦在外面混很讲义气,三教九流的人都很乐意跟他来往。连县衙门的一些父母官也跟他有交情。
萧何便是刘邦朋友中很特别的一个。萧何是丰邑人,自幼饱读诗书。出生于地主之家,在沛县衙门做吏椽(官职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司法兼警察科长)。因办事公正,为人正直,深受沛县人的称赞。
“干脆到朝廷去当官吧,我帮你向上面推荐一下。”县令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,发现萧何的非凡才能后,语重心长地对他说。然而,令县令感到意外的是,萧何居然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他的好意,并且郑重其事地陈述了自己的理由。
他的话大致归纳为两点:
第一, 我的故乡是在这里(沛县),我喜欢这一片热土,我舍不得这里的父老乡亲,我想一直在这里尽自己的微薄之力,为家乡人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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